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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制度

哲学社会学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 2019-06-28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学院的安全稳定工作,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方针和原则

 

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突出重点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加强教育、规范管理、确保安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创新安全教育管理模式,落实各项安全稳定措施,对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苗头和难点、热点等问题及时发现、控制、化解、处置,切实筑牢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防线,全面推进学院安全稳定工作。

 

二、主要职责

 

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是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院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贯彻落实学校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部署。

 

2、组织制定和实施学院内部安全稳定工作制度和工作预案,督促学院全体师生员工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

 

3、检查各项安全稳定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研究和解决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各种影响学院安全与稳定的不安定事端和安全隐患。

 

4、保证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及技防设施所需的资金投入,确保各项安全稳定工作业务的开展和技防设施的正常运转。

 

5、定期向各相关部门通报学院稳定工作情况和治安状况,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

 

三、主要任务

 

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工作的宣传教育,定期通报学校及周边治安情况,增强师生员工的法治观念、政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2、做好校内涉及治安和维护稳定方面的动态信息收集工作,全面掌握动态信息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3、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4、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工作。

 

5、履行学院办公、教学、科研场所的治安和消防安全管理的监督职能,做好安全工作。

 

四、组织机构

 

学院分别成立安全稳定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管理全院安全稳定工作。学院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学院副职任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分管领导任主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副职领导分工负责、各部门成员具体负责、安全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协调、广大师生广泛参与的安全稳定工作机制。

 

五、主要措施

 

1、建立安全稳定联系制度。学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对全院安全稳定工作内容进行分工负责,一是要每周排查所分管的安全稳定工作内容,发现问题并及时与学院安全稳定领导组联系;二是要建立排查登记制度,做好台账登记。

 

具体分工如下:行政副院长负责联系学院办公室、资料室、报告厅等公共用房;分党委副书记联系学院党委办公室;分党委书记负责联系本科生一年级;院长负责联系本科生二年级;分党委副书记负责联系本科生三年级;教学副院长负责联系本科生四年级;研究生副院长负责联系研究生各年级。

 

2、实行稳定工作例会制度。为及时把握学院的发展情况,有效实施对全院发展的宏观调控和指导,加快推进学院的全面发展,根据学校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建立安全例会制度。

 

例会由学院分党委书记或院长主持召开,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到两次,定期对学院的发展形势进行监测分析,特殊情况下可根据需要召开专题分析会。

 

参会成员由党委副书记、行政副院长、教工支部书记、学生支部书记、两办主任组成。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副职要在会前要做好调研等准备工作,例会可不定期邀请专家作咨询指导和交流。

 

例会的主要内容一般有三项:一是由学院分党委副书记、教工支部书记通报各支部本学期的工作情况,包括党员发展情况,异动情况,评优情况;二是通报各支部发现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建议,预测下阶段发展趋势;三是学院分党委书记或院长结合全校情况进行工作安排。每次例会由党办主任负责记录汇总。

 

稳定工作作为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法定议题,每月讨论一次,及时发现和分析当前形势,确保稳定。

 

3、安全稳定教育制度。学院建立安全稳定教育制度,以各种形式全面开展对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稳定教育工作,形成安全稳定教育的长效机制。

 

开展教职员工的安全稳定教育。通过学院例会,定期对教师进行法制宣传、安全教育和形势通报,尤其强调办公区域和教职员工个人及家庭的安全,增强教职员工的法制观念、政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遇特殊情况、特殊时期,召开情况通报会和形势分析会,统一思想,统一步调。聘请专家开展关于消防安全、网络安全、反恐防恐等专题培训活动,增强安全稳定防范技能。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通过党支部会议了解新形势,学习新政策,思想和行动跟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党员的先锋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保障学院稳定工作顺利开展。

 

安全稳定教育要贯穿学生工作始终。新生入学教育,把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新生入学教育的一个重要部分。以遵纪守法、安全意识为主要教育内容,结合学生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通过报告会、主题班会等形式,组织学生学习《学生手册》等,并详细讲解有关教学、管理、宿舍等方面的规定,倡导学生成为明礼守纪、勤奋学习、锐意创新、爱国成才的人。以独立生活、人际交往、学习适应、挫折耐受等为主要教育内容,结合部分新生存在的入学不适症状,依托心理咨询中心,举办专题讲座,增强学生的心理自我调适能力,尽快适应大学生活。

 

安全稳定专题教育。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报告会等形式,通过学习有关安全防范知识、通报典型案例等内容,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

 

节日、假期出行安全教育。在国家规定的假日和暑寒假到来之前,班主任、辅导员要利用班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集中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

 

4、安全责任书签订制度。学院分管行政工作的领导与学院办公室、资料室、实验室、教师工作室签订安全责任书;分党委副书记与党委办公室签订责任书;与本科生和研究生各年级辅导员签订责任书;辅导员与各学生宿舍签订责任书。责任层层分解,做到职责明确,分工清晰,责任到人。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健全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制度,把安全稳定工作的主要工作机制贯穿在全体师生的日常教学、科研、工作、学习和生活中。

 

5、执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台帐制度。学院行政和学生工作分别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台帐》,定期对学院办公、教学、科研区域、学生宿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包括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方面,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找到原因,及时整改,并将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计入台帐。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

 

6、师生心理安全关注制度。从大安全角度出发,密切关注师生心理安全,对于教职员工遇到的困难及时帮助解决,进行心理疏导,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帮助教师缓解压力。

 

建立学生心理委员联系制度。从各专业挑选一名学生担任心理委员,在学生群体中大力宣传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知识,细心留意周边同学生活,及时发现心理危机同学,并及时上报辅导员。心理委员队伍需上报校学生工作部,依托校心理咨询中心,建立起学生心理健康发展的沟通渠道,为本班同学提供切实有效和及时的心理健康支持。

 

7、消防检查及应急演练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有关措施并严格按照规章执行。每周对学院重点部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就地解决。检查消防设施及监控设施是否正常;检查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状况是否良好、消防安全标识是否明确;检查教学楼、学生宿舍、办公楼等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室内外电线是否私拉乱接,教师工作室和学生宿舍电器使用、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要求。

 

根据学院制定的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教职员工和学生在教学区域、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应急演练,演练包括消防演练、地震逃生演练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演练。消防演练主要内容是正确使用灭火器、火灾求救、火灾逃生等。地震逃生演练的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室、教室和宿舍内应急避震演练、紧急疏散演练、自救自护演练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演练主要让每个教职员工和学生干部明确自己的岗位和职责,熟悉事故处理的程序、应急措施等。

 

8、值班制度。学院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和特殊时期日常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对学院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了解、处理和上报,保障正常的安全稳定秩序。

 

通过建立健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形成安全稳定工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全院师生要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强化安全责任意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全力做好安全教育、管理、检查的各项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坚持预防与应急、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要强化安全稳定教育工作;要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狠抓隐患整治;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做好学生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院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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