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哲学社会学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校外调剂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16-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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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山西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保证实施学院校外调剂工作。
二、我院伦理学专业招生计划6人,达线2人,其余4个指标全部招收校外调剂生。
三、校外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1.拟调剂的人员必须是第一志愿报考国内985大学哲学学科各二级专业的考生。
2.拟调剂考生需提供本科阶段的成绩总表,以及大学本科期间思想政治表现的相关证明或鉴定。
四、复试
1.所有调剂生参加由山西大学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复试。
2.校外调剂的考生最后排名在报考山西大学伦理学专业第一志愿的考生之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3.总成绩的计算办法按山西大学研究生复试调剂中的办法执行。
五、其余未尽事宜请参照山西大学研究生院有关复试的规定执行。
哲学社会学学院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