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0-08
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学院的深化落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2016年9月23日,学院党委组织一院三所教职工,集体学习了教育部党组教党[2016]39号文件《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会议由党委书记郭剑波主持。
会议选读了该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出国(境)管理、兼职取酬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取酬、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公务接待管理、会议管理、婚丧喜庆事宜等方面。要求高等学校党委、纪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加大查处通报曝光的力度;深入调研分析本单位“四风”问题的新动向新表现,针对隐形变异问题及时制定办法措施;强化追责问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在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也要根据情形,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以问责常态化倒逼责任落实。
郭书记指出,文件结合高校实际,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了更加深化和具体的规定,体现了教育部党组对高校加强作风建设的新要求。我们要时刻牢记纪律要求,加强纪律提醒;少说多干,求真务实;要继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要深刻领会,统一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到工作实践中去。希望我院全体教职工都能认真践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遵纪守法、和谐有序的环境氛围中共同把学院建设得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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