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当前硕士研究生培养的需要,全面提升学院硕士研究生的专业水平和学术素养,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参加相关课程学习的同时,必须认真阅读《哲学社会学学院哲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读书目。
二、研究生可在班级、学院组织的读书报告会上汇报自己的读书体会。
三、研究生应在阅读每本必读书后,写出不少于1000字的手写读书心得。
四、研究生学习期间,应认真阅读所学专业的主学报刊物,并做好相应的阅读笔记。
五、在预答辩之前,须认真如实填写《山西大学哲学社会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必读书目和学术期刊阅读考核表》,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预答辩。
六、本办法从2013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七、本办法由哲学社会学学院负责解释。
哲学社会学学院
2013.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