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山西大学哲学学院网站!

通知公告

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五一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7

 

为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山大党字[2018]6号文件《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转变作风,纠正“四风”,杜绝节日腐败,特通知如下,请各党支部传达到全体党员、师生。

 

1、严禁公款消费。党员干部教师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公款宴请吃喝、健身娱乐,严禁进出私人会所或校内食堂参加聚会宴请或娱乐等活动,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2、严禁公款旅游。严禁组织旅游,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旅游或变相旅游活动,严禁参加下属、学生或其他单位提供公费旅游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3、严禁发放公款福利。严禁利用公款发放或变相发放节日福利、请客送礼;严禁接受礼品、礼金、消费券、微信红包、电子礼品等行为。

 

4、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务。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格执行山西大学党委“关于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细则”(山大党办字[2011]21号),实施报备制度。

 

5、努力营造优良教风学风。坚守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执行教师外出讲课备案制度,严防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行为。

 

6、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和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认真开展节前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7、放假期间,不组织集体旅游、参观等活动,不面向社会举办各种培训班,确有需要,应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党员及领导干部要强化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于律己,从我做起。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责任追究。

 

欢迎广大师生监督,并及时向学院分党委办公室举报。学报电话:7011557。

 

哲学社会学学院党委

2018.4.27

 

 

Copyright shanxi university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山西大学哲学学院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92号 邮编:030006
联系电话:0351-7010488 联系邮箱:zhexueyuan@sxu.edu.cn (晋)ICP备05000471号

学院订阅号

学院服务号

睿翼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