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9-23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教育厅晋教纪监函[2015]23号文件《关于在“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加大“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纠正四风问题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强化党员及领导干部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责任追究。请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线索并向学院分党委办公室举报。
监督检查内容如下:
(一)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重点检查: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不规范、不落实,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长期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公务车辆使用套牌(公务时挂“正牌”办私事用“假牌、套牌”)等问题。
(二)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重点检查:巧立名目违规发放各类津贴补贴或福利;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目给机关职工发放津贴补贴;为单位领导、财务人员等特殊群体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类费用等问题。
(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重点检查:将宴席化整为零,采取分批次、分地点、故意错开数天或数周,变相大操大办;大办谢师宴、升学宴、生日宴等问题。
(四)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重点检查:公款送月饼等节礼;微信红包、支付宝转账、电子礼品卡、充值点券、提货卡等新的送礼方式。
(五)公款国内、出国境旅游(利用公权力旅游)。重点检查:以培训、开会等工作为名故意延长时间和绕道公款旅游;打着爱国教育、党团活动等幌子,变相公款旅游;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活动;个人及家庭旅游时,利用公权力让旅游地(点)免门票、免费提供食宿、提供车辆服务等问题。
(六)楼堂馆所违规问题。重点检查:弄虚作假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的各种变异形式,比如:在房间多放桌椅,伪装成多人一起办公,实际只有领导干部一人办公;分割房间作为走廊或会客室,却“名不副实”造成“二次浪费”等问题。
(七)违规公款吃喝、接待。重点检查:转移到单位食堂、农村人家,以及公款雇人做饭,吃喝玩乐;通过单位食堂下账,购买数额较大的高档烟、酒、茶,以及为单位报销违规接待费用;将公务接待费转移到招商部门,以招商引资名义公款吃喝;公务接待中,陪餐人数过多;向各类酒店以会议费等形式拨付资金,变相接待;将大额消费拆分开具发票,“化整为零”逃避检查;采取阶段性结账、延期结账或先消费事后结账方式,“合零为整”规避查账等问题。
(八)其他方面。重点检查:设立“小金库”且用“小金库”资金送礼金、购礼品和商场预付卡、发放津补贴、报销吃喝和旅游费用等问题;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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