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11
2017年5月12日下午4时,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伦理学研究室学术讲座在哲学社会学学院会议室举行。本次讲座由学院王继创老师作了题为《自然价值的合理证明与人类的“诗意地栖居”》的学术报告,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伦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悉数参加,讲座由周斌老师主持和点评。
王继创老师从整体主义的视角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分析。首先,王老师介绍了写这篇文章的缘由,他认为关于环境伦理学的研究应该走出中心主义价值观的窠臼,无论是人类中心主义还是非人类中心主义都认为人类与自然的关系是对抗的,大都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和自然的客观性。在王老师看来,应该辩证的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辩证的看待主体与客体的关系,环境伦理需要合理的自然观。其次,王老师认为整体主义建构理论的方法就是要改变以“自然”概念作为逻辑起点的做法,而是要把逻辑起点转向“人”,在“人为的”的意义上遵循自然。再次,人与自然的关系应和谐共生,人类应当在整体的意义上“诗意地栖居”。王老师认为,在对待自然的态度上,人类应该以一种道德的方式遵循自然,这是人类道德的一个自主进化的过程。最后,王老师对此次报告做了总结,他认为自然不仅为人类提供了物质支持,同时也滋养了人的精神家园。离开了自然,人类不仅不会生存、发展,更没有快乐和满足可言。人类应该正确对待自然,以合理的方式与自然共存,使自身的行为在道德范围之内。
在周斌老师的主持下,与会同学进行了热烈的交流讨论,问题主要围绕着“如何理解罗尔斯顿的自然价值观”,“‘人为的’是否可以理解为顺应自然,改造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过程”以及“道德的伦理关怀如何与保护自然相结合”等等。
最后,周斌老师对讲座主题和观点交流进行了总结,周老师认为整体主义的理论方法为环境伦理学提供了新的研究方向,应该从根本上认识自然,关怀自然,这样自然才会以人类所想的方式回馈人类世界,为人类提供物质必需品,安全生存环境和健全发展的精神世界。不能仅仅把自然的价值看做是对人类有用的工具,而更应该注重自然本身的内在价值的证明,还要兼顾从人类的视角解决环境伦理的问题。
撰稿人:常健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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