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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回顾丨陈鹏:“分析”与现代儒家哲学的重建

发布时间:2024-06-06

2024年5月19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20世纪中国分析哲学史研究”课题组举办“中国分析哲学史研究线上系列讲座”第二十三场学术报告,由首都师范大学哲学系陈鹏教授主讲,题为“‘分析’与现代儒家哲学的重建”。山西大学哲学学院梅剑华教授为点评嘉宾,项目首席专家江怡教授主持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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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怡教授主持讲座

讲座开始,陈鹏首先对“分析”展开分析。他指出,本次讲座中的“分析”并非作为一种特殊立场的“分析哲学”中的“分析”,而是作为一般哲学方法的“分析”。分析方法是人的理性能力和思想能力得以顺利展开的重要保证,通过分析方法可以使人获得更加清晰真实,更加有说服力和解释力的哲学思想。

陈鹏认为,分析的运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作为分析内涵、呈现可能性的分析;第二,作为呈现思维逻辑性、程序性、论证性的分析;第三,作为治疗性、批判性的分析。他指出,“分析”是一个具有内在精神的方法系统,它或许不能代替洞见和主旨,但是,思想展开的客观性、程序性、明晰性、有效性和对话性则离不开分析。基于此,他认为,如果现代儒家哲学要成为清晰明白的、有客观基础的、具有一定论证性以及有效对话性的思想系统,就必须要领会分析的精神,运用分析的方法。在整个广义的现代新儒学的发展过程中,冯友兰、劳思光和冯耀明等在此方面有着重要的哲学探索,可以启发我们思考“分析”对于发展儒家哲学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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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鹏教授在讲座中

陈鹏认为,冯友兰是现代新儒学中完整应用分析方法建构儒家哲学的奠基者。在冯友兰看来,哲学是一种形式的知识,中国的形上学传统由于缺乏逻辑的洗礼,总不免泥于形象、拖泥带水。“清除任何独断的成分”成为其新理学总的方法论原则。冯友兰主张,利用现代新逻辑学对于形上学的批评,可以成立一个完全“不着实际”的形上学。新理学不承认有宇宙道德,不肯定有宇宙天地之心,将传统的“万理一理”之说视为一种神秘主张。新理学的“理”只承认“一类事物必所以为此类事物者”,“理”只是个类名,既非世界的总原理,也非世界的本然的善。新理学只是在“所欲”(要求)的规定上来讨论善,从人之所欲来说价值,从人的社会性的内在需求引出道德。陈鹏指出,冯友兰在引出道德概念的过程中,运用了“如果…则…”的逻辑分析,即“如果是人,人必是社会的,则人必有道德”。冯友兰依据“觉解决定意义以及境界”,提出了人生境界说,提供了一套从“自然境界”到“天地境界”的描述分析,其“天地道德”不是根源于形上超越的实在,而是基于道德觉解、道德实践实现意义转化的一种精神境界,价值、意义成为人的“觉解选择”的结果。陈鹏认为,在这个意义上,新理学基本上是程朱理学现代的“分析式的逻辑转化”。虽然这种“过度”形式化的概念和命题如何能引导出一种具体的生命境界引起诸多的质疑,但冯友兰的新理学至少具有两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是“消除独断”的方法意识与方法自觉,努力将传统的价值意识、生命意识建立在理性批判的基础之上;另一是开启了中国哲学的自觉的知识性、论证性的理论建构。

基于逻辑的考虑,在劳思光之前,陈鹏先考察了冯耀明的思想。他认为,冯耀明是持相对彻底的分析方法和严格的分析哲学立场审视现代新儒家哲学的一个有代表性的学者。冯耀明认为,将哲学视为理性立法者和价值立法者是一种非现代的哲学观念;哲学是一种发展性的思考活动,根本不可能也不需要设定任何理想的结局,它只有用不同的声音或话语与不同领域的学问展开永无休止的对话。冯耀明对现代新儒家内在主体性、自由无限心、内在超越、以德性真理统摄科学真理等观点都有批评,其中的一个重点是对当代新儒家以“天道性命相贯为一”为儒学本质的观点提出质疑,指出其论证过程“心证”多于“论证”,此主张不仅背离孔孟,其相关观点也存在理论困难。陈鹏指出,冯耀明在此的讨论,既涉及到哲学史研究的客观性问题,也涉及到在现代视域下,一元本体论式的“天人合一”观念的神秘性及理论困难问题。此外,冯耀明运用分析的方法批评了“圆教”理论中的“德福一致是必然的”观点,指出了其无视现实经验,脱实向虚的倾向。冯耀明认为,我们应该认真反省思辩、分解、分析或知解的方法在中国哲学研究上的重要性,其中一个重要的方向就是使中国哲学“消解神化”。

陈鹏指出,劳思光并不承认自己是新儒家,但是他对重建儒家哲学的探索具有重要意义,并在相当程度上体现了分析的精神与方法。这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逻辑解析方法的运用。劳思光一向将逻辑解析的训练比喻为“思想上的显微镜”,认为思考规律先于逻辑解析方法而存在。哲学问题中自有许多是不能由逻辑解析处理的,但那是“思想上的显微镜”本身功用的限制(逻辑解析方法并不改变对象),逻辑解析是一种方法,是非建构性的,没有任何特殊的哲学立场,不受地区、民族、时代的限制。中国哲学史上的任何问题都可以接受逻辑解析的考察;第二,劳思光根据“价值根源于心”和“价值根源于天”两个标准,将儒家哲学分为以主体性为中心与以客体性为中心两种类型。“心性论”之哲学以“主体性”为本,“形上学”及“宇宙论”之哲学以“客体性”为本。劳思光认为,主体具有知觉能力、推理能力与价值自觉能力三种能力。他主张,价值根源于主体的价值能力,而不归于天道、天理,价值不能从“客体性”—面获得解释,只能从“主体性”一面获得解释。第三,重建有效性的“引导型”哲学。劳思光认为,哲学理论的“有效性”涉及哲学理论与社会实际、真实人生的关系问题。“失效”的哲学理论并不一定是“错”的,只是丧失了客观的指涉,对世界不能发挥功能。儒学无疑是一种以“主张”(而非“解释”)为主要功能的哲学,传统儒学的一部分观念已经在当前世界中找不到相应的对象。劳思光主张,正视中国哲学中失效的成分,摒弃“传道态度”讲中国哲学,重新解释哲学功能,将“指引效力”( orientative power) 作为一个新观念与“解释效力”( explanatory power)并列,视为理论效力的两个部分,将中国哲学的精要部分作为一种“指引的哲学”而重新发展,以恢复其生命力。第四,从转化自我到转化世界。劳思光指出,儒学的发展封闭于内在心性,悖离了儒学创建之初“化成世界”(客观化)的旨趣,出现了“道德心”对“认知心”压缩的问题。从文化表现上说,知识技术发展迟滞,政治制度难以进展,人类在客观世界中控制力衰退。

讲座最后,陈鹏指出,如果用绝对价值主体、道德主体来解释一切存在的生成、转化会引起诸多的理论困难,体现在存有论上会出现本体的圆融、神化问题;从文化发展上说,会造成“客观化问题的遗落”。在现代视野下,我们对哲学问题的思考应主动寻求有逻辑性的、有客观知识基础以及有效性的话语形式,这是现代儒学进行哲学展开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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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剑华教授点评

在点评环节,梅剑华认为,陈鹏教授的报道内容丰富、布局精妙、逻辑严密、思想深刻。梅剑华认为,本次讲座中涉及到研究哲学问题的过程中“方法为体”与“方法为用”二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引人深思。随后,梅剑华对哲学方法、哲学立场与哲学问题之间的关系结合实例论述了自己看法。他指出,分析哲学经过百余年的发展,研究范围更加宽广,理论研究更加深入,分析的多元论趋势愈发明显。讲座中提出的通过对话、讨论寻求哲学共识的方法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求同存异、相互理解途径。基于讲座内容,梅剑华提出了两个问题:第一,“如何看待‘分析为体’与‘分析为用’二者之间的关系?”第二,“治疗型哲学判定某一思想好坏的标准是什么?标准之中是否包含某种立场?”陈鹏教授一一给出了清晰的解答。

在答疑环节,陈鹏教授对“分析的类别如何进行区分?”、“张岱年的哲学思想能否被看做分析方法在中国哲学中的运用所带来的结果?”、“分析作为当代哲学的一种标志是否可以普遍的适用于所有的哲学领域?”等问题都给出了自己的理解和解释。

本场讲座持续了两个多小时,来自全国各高校的6100余名师生参加了讲座,听众反响热烈,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本次讲座采取了线上直播的方式。

(山西大学哲学学院董化文/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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