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18
2022年5月16日,山西大学哲学社会学学院“任之讲堂”2022年春季学期第5讲(总第29期)特别邀请华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杨国荣教授作题为“如何生活:一个广义的哲学问题”的线上学术报告,山西大学哲学社会学学院院长尤洋教授主持,江怡教授做点评嘉宾。
华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杨国荣教授作题为“如何生活:一个广义的哲学问题”的线上讲座
讲座开始,杨国荣首先指出,从本源的层面看,人的存在与人的生活无法相分离。人的存在形成何种方式、人的生活取得怎样的形态,涉及多重方面。个体应该如何生活,同时关乎内在的情感世界。“应该如何生活”的探寻与“何为好的生活”的追问相结合,同时引向了规范性。
随后,杨国荣认为,“人应该如何生活”与“何为好的生活”,都是以人的生活为指向,人的生活呈现出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两重规定。作为人的生活的两重向度,二者构成了好的生活的相关方面。生活的物质层面与精神层面本身并非彼此悬隔。
最后,杨国荣提出,考察“应该如何生活”这一问题,需要同时关注物质或感性需要的满足以及精神层面的提升两个方面。物质需要的合理满足,是人的生活所不可或缺的;精神的提升,则体现了人生另一无法忽略的规定。将康德提出的“至善”加以引申和扩展之后,至善与人的完整性和生活的完整性也可以形成更为实质的关联。
山西大学哲学社会学学院院长尤洋教授主持
在点评环节,江怡对杨国荣教授报告做了一种现象学分析。江怡首先解释了这里所谓的“现象学分析”的涵义,随后对关于何谓“生活”的问题展现了杨国荣理解的“生活”概念的三个不同层次,即从个体到社会、从外在世界到内在世界、从理论知识到实践智慧,并从“生活经验的存在论意义”“精神世界的心理诉求”“伦理生活的规范性要求”这三个方面来理解“如何生活”如何成为一个广义的哲学问题。基于此,江怡提出三个问题:如何理解“人类存在的不同形态”?个体生活在社会生活中究竟处于何种地位?或者说,社会生活的整体性是否能够决定个体生活的选择和价值?“应当如何生活”与“何为好的生活”既然是关乎生活的不同意义,两者之间的关系如何界定?
山西大学哲学社会学学院江怡教授做点评
杨国荣对以上问题都做出了详细回应。首先,关于如何理解“人类存在的不同形态”,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更多的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一种历史品格;父慈子孝、长幼有序同样也是这样的要求,但比较而言,它具有更长、更广的历史涵盖性。所以一方面二者有不同的特点;另一方面,它们也有相通之处,都体现了人的文明化特征,都展示了由“野”而“文”的历史衍化。其次,关于个体生活与社会生活之间的关系,一方面,个体生活有独特性,我们必须要尊重;另一方面,个体不是离群索居的,会受到社会生活的影响。总体上讲,这两者之间存在着多方面的区别和互动。最后,关于“应当如何生活”和“何为好的生活”之间的关系问题。“好的生活”一方面允许个人的参与,并蕴含着多样趋向,如果千篇一律就会很乏味;另一方面,好的生活又有共同方面,即至善、完整性的生活。“如何生活”也与此类似,一方面,如果生活主体是一个个体,那么他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是由个体做出决定的;另一方面,这种生活方式没有离开广义上的社会制约、历史制约。从个体性与社会性、历史性与阶段性的互动来说,“如何生活”和“何为好的生活”之间有其相通之处。
在答疑环节,线上听众踊跃提问。杨国荣对“如何看待生活、性命、天人与哲学尤其是与中国哲学的关系”、“对于好生活来说,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非常重要,如果它们发生冲突,该如何选择才能更好地实现好生活”等问题作出富有启发意义的解答。
本场讲座持续了两个多小时,来自全国各高校的500多名师生参加了讲座,线上听众反响热烈,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本次讲座采取了线上直播的方式,通过腾讯会议、学术志同步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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