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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交流

中国人民大学焦国成教授来我校访问讲学

发布时间: 2016-05-30 浏览次数:

 

2016年5月30日,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焦国成教授应邀来到山西大学访问讲学。上午10点,焦国成教授在学校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为哲学社会学学院师生作了一场题为“我们需要什么样的伦理学”的学术报告,学院哲学专业的全体师生聆听了报告。此次报告会由学院伦理学教研室周斌副教授主持。

 

 

焦国成教授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哲学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入选教育部跨世纪人才培养计划,获教育部第四届“高校青年教师奖”(2003),为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国家级人选。曾任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主任。主要研究领域是中国伦理思想史与传统文化。

 

在报告会上,焦国成教授首先解释了什么是伦理学,并介绍了我国伦理学体系及其发展状况,指出伦理学是关于道德的学问。然后通过对解放前和现在社会状况的分析,指出普列汉诺夫所提出的“道德总是要以或多或少的自我牺牲为前提”这一命题是有疑问的,从学理上考察把自我牺牲作为一切道德的前提是否正确,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四个质疑:

 

第一,道德的对象是社会中的少数人,多数人,还是全部社会成员?而且无论是哪种情况,从逻辑上来讲都有矛盾;少数人牺牲是自愿的,还是被迫的?道德若指向全部人,全部人都牺牲的话,那牺牲后所得的利益由谁享受;

 

第二,道德到底是造福人的东西,还是伤害人的东西?如果讲道德,那么是否必须牺牲自己;

 

第三,自我牺牲是在何种境遇中被谈论的,这种现象是常态还是非常态?讲道德是否就是将自我牺牲常态化;

 

第四,自我牺牲是否为道德所必需?在不需要自我牺牲的领域是否不需要道德?

 

通过对这四个质疑的解析,焦国成教授认为自我牺牲是道德的,这是毫无疑问的。关键是它不能充当道德的前提,道德涵盖了人类生活的所有角落,将自我牺牲推广到道德的一切领域的做法亵渎了自我牺牲的崇高与伟大,只有道德崇高才是以自我牺牲为前提的。最后焦国成教授指出,当社会已经为恶所主导,大部分人不能以正常状态生存或者发生重大灾难时,我们需要自我牺牲,但这是相对的,因为不需要自我牺牲才是生活共同体的“至善”。

 

在互动交流环节,同学们结合所学知识与现实状况,就伦理学的规则与道德规范、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以及伦理学与道德教化的异同等与老师进行交流,焦国成教授一一作出了详尽的回答。报告增强了学生们的学术兴趣,扩宽了学术视野,深化了学术理解,论坛获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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