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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德于天下”的时代意义

发布时间: 2019-04-24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光明日报》2019042215

 

作者:伍志燕

 

 

古人提出“明明德于天下”这一主张的主旨,是要人们将自己彰明的德性推及天下,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先修其身,然后渐次齐其家、治其国,以至平天下。“明明德于天下”是古代先哲为修身成人、经邦济世立下的宏愿,也为人们报效国家、胸怀天下指明了方向。千百年来,它成功地塑造了一代又一代中华圣贤的道德人格,造就了独特的中华民族精神,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予以我们的一份宝贵精神滋养。弘扬明明德于天下这一历代先贤的宏伟志向,对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大的时代意义。

 

崇德修身

 

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做人之道是一个大问题。《礼记·大学》曰:“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在“三纲领”中,“明明德”居于首位。按照朱熹的话来说,明德者,乃人之所得乎天、人之本质者也。德不明、身不修,气禀所拘,物欲所蔽,就会迷失方向,从而莫衷一是,行无依归。明明德是一种道德理性的自觉,旨在将被现实污染的内心本有的德性彰显出来并发扬光大,从而使天下人都得到“明德”的惠泽和照耀,以达到协和万邦、治国平天下。而修齐治平、德泽天下的根本在于修身。修身则需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以成“内圣”,“内圣”的核心是“仁”,所谓“克己复礼,天下归仁”,就是这个道理。古人强调“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修之于家,其德乃馀;修之于乡,其德乃长;修之于邦,其德乃丰;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现在说来就是“修德以做人”。

 

明明德首先在于修德。所谓修德,就是要提高道德修养、行善积德。凡事求诸己,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凡事须“慎独”,以高度自觉的态度谨慎处事,严格要求自己。其次,明明德需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所谓明大德,就是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有理想、有信仰、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家国情怀,敢于担当。所谓守公德,就是要遵守公共领域的道德。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就是践行党的宗旨,对党忠诚、为党尽职、为民造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于文艺和理论工作者来说,就是要文以载道、士以弘道,为人民抒写、为时代画像、为时代立传、为时代明德。所谓严私德,就是崇德向善,砥砺品行,严于修身,阳光做人。“道不可空论,德不可空谈”,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平凡的岗位干起,积小德成大德,以明明德来严于律己、学以成人,这就是做人之道。

 

建功立业

 

明明德于天下不仅是修德做人之道,也是治国安邦之良方。在《礼记·大学》中,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被视为儒家的“内圣外王”之道。在“八条目”中,“修身”为本,“齐家”“治国”“平天下”为用。在中国古代,家国同构、家齐国正、国好家好是传统社会的一大特色。常言道:“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同时,“德”在传统社会中常常扮演着重要角色。德治和仁治在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几乎被后世每朝每代奉为治国安邦的圭臬。对于为政者来说,需要做到为政以“正”,端正自己的品德,力求作风正派,这样才能上行下效、才能使政令畅通;也要做到为政以“德”,对老百姓以道德教化为主,尽量减少刑杀,唯有在教化无效的情况下,方能辅之以刑罚。对于士大夫阶层来说,其人生最高境界就是治国、平天下。而治国、平天下则需立德、立功、立言,做到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总之,在先贤看来,“好社会”应该是一个崇德尚善、知耻行善、廉洁奉公、和谐统一的“天下为公”“世界大同”的理想社会。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从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方面对国家和社会的德性进行了“描绘”,从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方面对全体公民的德性和品格作出了要求。明明德于天下,最根本的就是要抓住“理想信念”这一灵魂,培根铸魂、补钙壮骨,牢牢把握住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身心、融入家庭、融入社会,引领生活。明明德于天下,必须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守正道、追求真理,关注社会、聚焦现实,为国为民分忧、讴歌时代。明明德于天下,必须要在全社会营造明礼知耻、崇德向善、遵德守法、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用明德引领风尚,让文明成为一种习惯,广泛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能量。

 

追求至善

 

对社会而言,至善就是社会奋斗的目标,当代中国的至善就是人民过上美好生活。古往今来,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从未停息和间断过。在《礼记·大学》中,“八条目”意在通过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从而达到己立而后立人、己达而后达人。这种修己、安人、治国、平天下的全过程与“明明德”的独善其身和“亲民”的兼济天下相呼应,最终达到“止于至善”。这种“至善”之境是安伦尽分、与人为善、厚德载物的“好生活”之境。在这种“好生活”境界中,“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其实,中国传统社会对“好生活”的向往一直是人们奋斗的目标,人们心中的“好生活”应该是物质生活、道德生活乃至整个生活的“好”。在“好生活”中,社会个体良好的品德,即灵魂的善是最本质的“好”。显然,“好生活”意涵“合乎德性的活动”,“生活得更好”依赖于人类智慧、劳动创造和德性践履。

 

社会的进步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包含着个性的解放和德性的完善,要达到“美好生活”状态,必须具备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外部实践条件,同时也要明明德于天下,以提升人的思想修养、道德境界等内在因素,使社会成员成为负责任、有德性、有智慧之人。只有具备了这样的条件,才能使人民的美好生活得以充分体现。

 

(作者:伍志燕,系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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