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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现代化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暨马哲史学会2020年度第一次常务理事会召开

发布时间: 2019-12-29 浏览次数:

 

122728日,由山西大学与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学会联合主办,山西大学哲学社会学学院等承办的“国家治理现代化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学会2020年度第一次常务理事会在山西太原举行。山西大学校长黄桂田教授,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院长郝立新教授分别致辞,山西省社科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张云泽出席本次会议。开幕式由山西大学副校长殷杰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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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桂田校长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形成和提出,是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现代化、不断求解现代化的结果,也是我们党认识现代化的最新成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站在了新的起点,拥有了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正确地理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这两个概念的内涵和辩证关系,有助于更好地实现总目标的要求。本次会议的召开,有助于推动山西大学“双一流”建设工作和哲学学科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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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立新会长认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在指导思想上的丰富和发展,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系统总结和概括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践基础和显著优势,全面科学地阐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涵、结构及其内在联系,深刻体现了独特的中国智慧和崭新的制度理论体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发展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我们要站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及人类制度文明发展客观规律,认识和理解《决定》的重要意义。它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必将有力地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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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云泽书记表示,十九届四中全会聚焦重大问题,顺应发展大势,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全会的召开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全会通过的《决定》是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我国开始向着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进,努力在制度建设上为世界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关注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特质的主要表现之一。从哲学的角度审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思想价值和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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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由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学会主办,山西大学哲学社会学学院、山西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所、山西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承办。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学会名誉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梁树发教授,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大学聂锦芳教授,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徐素华研究员,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学会副会长、黑龙江大学丁立群教授,学会常务理事王东、安启念、段忠桥、韩庆祥、任平、张雄、马俊峰、董德刚、李淑梅、宫敬才、薛广洲、徐志宏、叶险明、邱守娟、周世兴、卜祥记,华中科技大学原党委副书记、国家治理研究院院长欧阳康教授,山西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所所长乔瑞金教授,山西大学哲学社会学院院长孙岩教授、山西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张守夫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李俊文教授,山西大学邢媛教授,江苏师范大学曹典顺教授,西安交通大学马文保教授等专家学者40余人,围绕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决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马克思主义哲学与21世纪国家治理现代化、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辩证法、21世纪社会治理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新机器革命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国家制度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价值论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文化认同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外现代化国家治理思想与实践等,展开了深入探讨。

                  

(作者: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学会副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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