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14
为规范我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的选拔工作,进一步增强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根据《山西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山西大学《关于2025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规定,本着“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结合我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安排
复试采用现场综合面试的形式,具体安排如下:
1. 复试时间:2025年5月17日15:00开始。
2. 复试地点:山西大学坞城校区哲学学院225会议室。
3. 复试内容包括: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培养潜质等方面的考察。
二、复试成绩
1.复试采用现场综合面试的形式进行,复试成绩即为综合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以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为考生复试分数。
综合面试成绩包括:外语口语听力评分;专业测试(含专业培养潜力)评分;综合素质(含科研成果水平、学历背景)评分。
2.考生总成绩采取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分办法。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40%+复试成绩×60%。
三、录取
1. 拟录取考生名单按照考生最后总成绩和所报导师的招生名额择优录取,提出拟录取名单。
2. 以下情况不予录取:(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2)初试各科成绩未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分数线。(3)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4)报名材料不合格。
哲学学院
202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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