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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学院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4-06-05

       5月31日,哲学学院党委在学院会议室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学院党委委员、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工会主席及师生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学院党委书记韩树林主持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指出,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新征程上,中央政治局就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进行集体学习,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了根本遵循。学院党委书记韩树林领学并强调,要充分落实好研究生导师的“第一责任人”作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做好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扎实推进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思政课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政课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为深入推进思政课内涵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扣新时代新征程教育使命,不断开创思政课教育新局面。韩树林领学并强调,要深入梳理专业课教学内容,结合不同课程特点、思维方法和价值理念,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提升铸魂育人实效。

会议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青年节对全国广大青年的寄语精神。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寄语,对新时代新征程上青年一代挺膺担当给予肯定、寄予厚望,对各级党组织坚持党管青年工作原则、关心青年成长、支持青年建功立业提出明确要求。学院党委副书记邢雅娟领学并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党的青年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学院要以支部组织生活、主题团日活动、暑期实践等为依托,扎实推动团员教育管理工作走深走实。

会议同时围绕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了专题研讨。学院党委书记韩树林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部分“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进行了领学。他强调,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全体党员要以忠诚之义、信仰之基、担当之责、敬畏之心认真学习理解《条例》,要在寻找发展理念、发展思路、具体举措、实施办法中切实贯彻落实《条例》。

学院党委副书记邢雅娟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部分“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进行了领学。她强调,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为确保清正廉洁,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秉公用权,不用公权谋私利,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学院副院长薛稷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部分“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进行了领学。他强调,党的生活纪律对党员的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进行规范,是中国共产党先进性的体现,是维护党章权威、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全体师生要加强道德修养,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日常生活的小事小节着手,严以修身、正心明道,做品德高尚的共产党员。

科技与社会研究所副所长王凯宁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部分“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进行了领学。他强调,严明群众纪律充分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是党带领人民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证,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必然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严守群众纪律,切实做到心系群众、服务群众、依靠群众,推动学科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会议同时召开党建工作例会对党建与思政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对组织发展、党员教育管理及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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